<th id="kwpfv"></th>
  • <rp id="kwpfv"><object id="kwpfv"><blockquote id="kwpfv"></blockquote></object></rp>

    <tbody id="kwpfv"><pre id="kwpfv"></pre></tbody>

  • <rp id="kwpfv"></rp>

    TOP

    當前位置:首頁?>?詳情頁

    當前位置:首頁 > 政務信息 > 政策文件 > 區政府文件
    • 主題分類:就業 服務
    • 發文單位:
    • 實施日期:2022-08-05 00:00:00
    • 成文日期:
    • 廢止日期:---
    • 索引號:11Q000/ZK-2022-000717
    • 發文序號:
    • 有效性:有效

    北京市平谷區人民政府 關于印發《平谷區關于進一步加強就業促進和服務的實施意見》的通知

    時間:2022年08月05日 點擊量: 作者:王曉松 來源:北京市平谷區人民政府

    分享到

    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區政府各委、辦、局、中心,各公司:

    現將平谷區關于進一步加強就業促進和服務的實施意見》印發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北京市平谷區人民政府

                                                                                                                                                                                                             2022年8月5日

    平谷區關于進一步加強就業促進

    和服務的實施意見

    為深入貫徹落實就業優先政策,確保做好當前和今后一個時期促進就業工作,適應我區功能定位、產業調整、經濟轉型升級的新形勢,提高我區城鄉勞動者就業質量,增強就業穩定性?,F結合我區工作實際,制定本實施意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歷次全會精神,立足新發展階段,貫徹新發展理念,構建新發展格局,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扎實做好“六穩”工作,全面落實“六?!比蝿?,強化政策服務供給。深入落實黨中央、國務院以及北京市關于“穩就業”的工作部署,牢牢把握首都城市戰略定位,緊扣平谷功能定位和產業發展方向,實施就業優先政策。

    第二條  以確保就業形勢持續穩定和提升就業質量為目的,以實施積極的就業政策和高質量的就業服務為抓手,緩解勞動者素質結構與經濟社會發展需求不相適應、結構性就業矛盾突出的問題。最大程度發揮政府、企業、市場等各方面作用,加大財政投入,提高就業質量和人民收入水平。

    第三條  以民生為本,就業優先;公開公平,傾向弱勢;對接轉型,突出重點為原則。

    第二章 鼓勵用人單位吸納就業

    第四條  崗位補貼和社會保險補貼。在本區內注冊經營并正常納稅的用人單位,招用本市女40-49周歲、男50-59周歲城鎮登記失業人員;農村就業困難人員;生態涵養地區農村勞動力和本市低保;零就業家庭勞動力;失業一年以上的城鎮登記失業人員;本年度退役士兵;公益性組織安置人員;分流職工。依法簽訂一年及以上期限勞動合同,按規定繳納職工社會保險、按月足額發放不低于當年本市職工最低工資標準1.2倍的工資,在勞動合同期限內可申請享受最長不超過五年的崗位補貼和社會保險補貼。崗位補貼標準每人每年8000元,隨市級補貼標準調整而調整;社會保險補貼參照市級社會保險補貼相關規定和標準執行。

    招用本區女30-39周歲、男40-49周歲的城鎮登記失業人員;復轉軍人;刑滿釋放人員及患有特殊病種的家屬(包括惡性腫瘤門診治療,腎透析,腎移植、肝移植、肝腎聯合移植后服用抗排異藥,血友病,再生障礙性貧血等特殊病種)。依法簽訂一年及以上期限勞動合同,按規定繳納職工社會保險、按月足額發放不低于當年本市職工最低工資標準1.2倍的工資,在勞動合同期限內可申請享受最長不超過五年的崗位補貼和社會保險補貼。崗位補貼標準每人每年5000元;社會保險補貼參照市級社會保險補貼相關規定和標準執行。

    招用本市女16-29周歲、男16-39周歲城鎮登記失業人員;應屆畢業生及本市其他農村勞動力。依法簽訂一年及以上期限勞動合同、按規定繳納職工社會保險、按月足額發放不低于當年本市職工最低工資標準1.2倍的工資,在勞動合同期內可以申請享受最長不超過三年的社會保險補貼,社會保險補貼標準參照市級社會保險補貼相關規定和標準執行。

    第五條  企業規模招用獎勵。本區注冊參保企業,與新招用人員依法簽訂勞動合同,按期足額發放工資,繳納社會保險滿6個月以上的,可按照當年新招用人員在職數量給予規模招用獎勵。獎勵標準為:一個自然年內企業招用人員數量每凈增長50人,且本區城鄉勞動者占招用人數比例達50%的,給予一次性10萬元規模招用獎勵,最多獎勵50萬元。

    第三章 促進重點群體充分就業

    第六條  高校畢業生見習崗位補貼。企業按每10名參保員工可設立1個就業見習崗位,招用1見習人員,見習單位與畢業2年內未就業的北京生源高校畢業生簽訂《北京市就業見習協議書》,明確見習崗位、職責要求、見習期限、見習期間基本生活補助標準、雙方權利義務及違約責任等事項,雙方不建立勞動關系。畢業生按照本市最低工資標準享受見習補貼,補貼期限最長12個月。

    第七條  應屆高校畢業生就業補貼。平谷籍應屆高校畢業生在享受市級靈活就業社會保險補貼期間,每年給予2000元的就業補貼;就業困難家庭應屆高校畢業生每年給予6000元的就業補貼。就業困難家庭應屆高校畢業生在用人單位實現就業一年及以上的,給予本人一次性10000元就業補貼。

    第八條  加大公益性就業組織幫扶力度。按照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北京市財政局《關于印發〈北京市社會公益性就業組織管理試行辦法〉的通知》(京人社就發〔2014〕170號)文件精神,社會公益性就業組織安置本區城鄉就業困難人員從事公益性崗位,享受社會公益性就業組織崗位補貼。崗位補貼由市失業保險基金和區級經費分別負擔。

    第九條  重點群體崗位儲備。為應屆高校畢業生、退役軍人、社會公益性就業組織“托底”安置人員、報告企業分流職工(以下統稱重點群體人員)提供職業指導、職業介紹、崗位推薦等公共就業服務,開發適宜就業重點群體特點的就業崗位。本區行政機關、事業單位招用編外用工,應預留不低于30%的崗位,優先招錄重點群體人員;深入實施“三支一扶”,開發基層崗位,事業單位招聘應屆畢業生比例不低于80%,國有企業新增崗位招聘應屆畢業生比例不低于50%;鼓勵退役士兵參加公務員招考,發揮事業單位和國有企業安置主渠道作用。由政府安排工作的退役士兵,確保安置崗位數量和質量。

    第十條  推動新就業形態持續健康有序發展。鼓勵平臺企業組織新就業形態勞動者參加職業技能、創業指導、法律知識、職業道德等培訓。加強對新就業形態招聘信息的采集發布,開展職業指導,精準幫助勞動者實現新形態就業。

    第四章 加大城鄉勞動者自主創業扶持

    第十一條  推進創業孵化示范基地建設。鼓勵、引導有條件的機構建立創業孵化基地(包括孵化器、科技園、創業園、創業基地等在內的為入駐創業實體提供創業孵化服務的各類載體),為有創業意愿人員搭建包括場地租賃、創業咨詢、資金服務、項目推薦等內容的創業服務平臺。對符合條件的創業孵化基地按規模及孵化效果進行專家評審,被認定為區級創業孵化基地的,給予一次性資金扶持10萬元;被認定為北京市創業孵化示范基地的,再給予一次性資金扶持10萬元。

    第十二條  扶持優秀創業項目。鼓勵勞動者在平谷區自主創新創業,發揮創業帶動就業作用。通過“創業在平谷”創業創新大賽評選出的符合本區經濟發展定位,并且帶動就業效果良好的優秀創業項目,給予一次性扶持資金。一等獎扶持資金5萬元;二等獎扶持資金3萬元;三等獎扶持資金2萬元?;貐^高校畢業生參加優秀創業項目遴選,在獲得相應扶持資金的基礎上,再給予最高不超過5萬元扶持資金。

    第十三條  一次性創業補貼。本區登記失業人員、農村勞動力、畢業兩年內高校畢業生、退役士兵、社會公益性就業組織“托底”安置人員、報告企業分流職工等人員。在本市定點培訓機構參加創業培訓并得《創業培訓合格證書》,給予參培人員1000元一次性培訓補助;在本市首次創辦企業或個體工商戶,符合一次性創業補貼文件規定的可申請8000-10000元的一次性創業補貼。

    第十四條  提高創業擔?;痤~度。加大創業擔保貸款支持力度,激發市場主體活力,由區級受托擔保機構向符合條件的借款人提供擔保服務,適當提高創業擔保貸款區級擔?;痤~度,充分發揮創業擔保貸款在促進創業、帶動就業中的作用。

    第五章 支持人力資源市場發展

    第十五條  人力資源機構開展公共就業服務獎勵。依法取得職業中介行政許可,為本區城鎮登記失業人員、有轉移就業意愿的農村勞動力(以下統稱服務對象)免費提供求職登記、信息發布、崗位推薦、職業指導、政策咨詢、跟蹤輔導等系列公共就業服務的經營性人力資源服務機構,成功幫助服務對象與用人單位簽訂一年及以上勞動合同且穩定就業3個月及以上,按每人300元的標準給予一次性職業介紹服務補貼。

    本區經營性人力資源服務機構舉辦市區兩級的公共就業服務專項活動,免費提供職業招聘洽談和政策咨詢服務的,符合要求的按2000元/場次的標準,給予公共就業服務專項活動補貼。

    第十六條  引進優質人力資源服務機構。大力引進國內外知名人力資源服務平臺和龍頭企業,發揮龍頭企業帶動作用,進一步提升人力資源服務產業規模、集聚度和競爭力。對國內外知名人力資源服務企業遷入我區、在我區設立子公司開展運營的,分別給予20萬元、10萬元一次性獎勵支持。

    第十七條  推進人力資源服務業標準化建設。加速人力資源服務機構參與等級評定工作。加強人力資源服務機構信用體系建設。建立行業信用檔案,完善失信懲戒機制,營造法制規范、公平公正的市場環境。倡導轄區內經營性機構誠信經營,遵守行業公約,共同維護人力資源市場發展環境,自覺接受行業監管和市場監管,對被評為國家、市、區誠信人力資源服務機構的,分別給予10萬元、5萬元和1萬元的一次性獎勵。

    第十八條  鼓勵區內經營性機構舉辦和參加行業交流活動。機構參加由國家、市行業協會牽頭組織的行業展覽展示、論壇、交流活動,經行業管理部門備案的機構,展覽展示和參會費給予50%補貼,最多不超過5000元;區內經營性機構引進國內外知名人力資源服務展覽展示、論壇峰會品牌且在平谷區落地舉辦的,給予活動直接運營成本20%的一次性補貼,最高不超過20萬元。

    第十九條  扶持人力資源產業園建設。提升人力資源服務業產業集聚水平,擴大人力資源服務業輻射范圍。對成功申報創建市級、國家級且正常運營的人力資源服務產業園給予適當的運營費用補助。

    第六章 職業技能提升與高技能人才培養

    第二十條  鼓勵勞動者培訓后就業。本區勞動者在區內培訓機構參加職業技能培訓,結業后3個月內在用人單位實現穩定就業的,按照職業技能培訓非等級、等級的標準,分別給予參培人員及培訓機構各200元、500元的就業獎勵。本獎勵范圍不含享受市、區兩級免費培訓政策人員。

    第二十一條  培訓期間生活費補貼。本區農村轉移就業勞動者、城鎮就業困難人員,在區內定點培訓機構免費參加職業技能培訓或創業培訓并取得結業證書的,根據實際參加培訓天數,按照每人每天35元標準給予生活費補貼。

    第二十二條  扶持技能大師工作室創建。為發揮技能大師在高技能人才培養、技藝傳承培訓、技術技能革新、技能推廣交流等方面的引領作用,推動我區經濟社會發展。依據《北京市技能大師工作室管理辦法(試行)》(京人社能發〔2019〕125號)和《關于進一步規范北京市技能大師工作室管理的通知》等文件標準,每年評選兩家區級技能大師工作室,給予每家工作室5萬元資金扶持;被評選為市級技能大師工作室的,再給予5萬元的獎勵資金。

    第二十三條  支持開展職業技能競賽。為發揮以賽促訓、以賽促評作用,鼓勵企業和培訓機構圍繞區域發展方向,結合職業技能市場需求,積極開展職業技能競賽、崗位練兵、技術比武等活動。每舉辦一場符合國家職業技能標準和行業企業評價規范要求的職業技能賽,給予一次性5萬元的資金支持。

    第七章 附則

    第二十四條  本《意見》自發文之日起執行,遇國家和本市政策發生變化時,相應調整本意見。

    第二十五條  因市級政策調整,原《關于進一步做好平谷區高校畢業生就業創業工作的實施意見》(京平辦發[2018]17號)與本《意見》不一致的,以本《意見》標準執行。

    北京市平谷區人民政府《關于促進城鄉勞動力就業工作意見》(京平政發[2013]32號)同時廢止。

    第二十六條  本《意見》所稱“用人單位”是指本區行政區域內的企業、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團體及個體工商戶、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農民專業合作社等。

    第二十七條  本《意見》由平谷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

    抄送:區委各部門,區人大常委會辦公室,區政協辦公室,區監察委

    員會,區人民法院,區人民檢察院。

    北京市平谷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2年8月7日印發 

    一圖讀懂:《平谷區關于進一步加強就業促進和服務的實施意見》的通知




    郵箱:xxzxpgzfw@bjpg.gov.cn

    政務服務熱線:12345

    政務微信政務微信

    政務微博政務微博

    主辦:北京市平谷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承辦:平谷區政務服務管理局

    京ICP備20008900號

    京公網安備110117000095號

    網站標識碼1101170029